云南省民宗委2017年四举措促进民族体育发展 |
日期: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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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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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云南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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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省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意见》等关于体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促进民族体育发展。
一是改革创新民族体育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注册登记制度》,为着手开展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裁判员的培训及资格认证工作,促进民族体育裁判员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全省民族体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研发了裁判员注册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组织了全省的申报、审核和资格培训工作,目前共培训155人,136人取得资格证书。
二是扩大民族体育文化传播。在2017中国昆明旅交会上组织了云南民族体育专题展,向中外游客推介云南丰富多姿民族体育和文化资源,推动民族体育旅游产业发展。选派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参加广西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活动;选派云南民族大学体育学院蹴球队参加2017年中华民族民间蹴球赛,获得个人名次4个二等奖的成绩;选派云南民族大学体育学院参加2017年“民体杯”全国高脚竞速比赛。
三是积极筹备大型民族体育赛事。认真做好省第十一届民族运动会筹备组织工作,成立省筹备委员会及办事机构;拟制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筹委会工作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等,并积极与省体育局、承办单位进行沟通;积极跟踪督促运动会场馆建设、安保、接待等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筹备组织召开省筹委会会议,目前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四是加强民族体育基地建设。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在临沧市、德宏州、云南民族大学、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红河学院、曲靖师范学院等州市和相关高校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积极培养民族体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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